2009年11月13日 星期五

改善勞工生活才能提高生育率

  台灣的生育率已經降到全世界最低的1.0左右,平均每個婦女只生一個小孩,根據統計一個婦女需生2.2個小孩才能達到人口自然替代,不會越來越少,但是,台灣已低到連自然替代所需的一半都不到! 而且,勞工的生育率還比軍公教人員低,也就是說,平均一個勞工家庭竟生不到一個小孩!! 
  下面的統計圖可以看出,勞工薪資十年來僅能很緩慢的成長,扣除通貨膨脹後,甚至是負成長! 這也難怪,大多數的家庭會在經濟因素的考量下,只生一個小孩。除了薪資外,再來看一下勞工的特休規定:
    一、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。

    二、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。
    三、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。
    四、十年以上者,每一年加給一日,加至三十日為止。
  台灣的經濟是以中小企業為主,多數勞工在一家公司都待不滿幾年就會換公司,除了為追求更好的待遇外,許多是因為公司裁員、倒閉,所以特休超過十天的勞工其實並不多。而且勞工的薪資低,多數家庭只好成為雙薪家庭,生了小孩後,如果小孩子生病、打預防針或是其他許多相關雜務,就必須請特休,以一個一年十天特休的勞工,一年裡為了小孩可能就請掉四、五天了,其餘的五、六天中可能還有兩、三天是因為自己生病,或處理自身的雜務而請的,那麼真正可以用在休閒的特休就只剩不到三天了! 生一個小孩都已經如此了,如果生兩個,對工作及生活的影響就更大了。
  當勞工在低薪高工時的環境下艱困生活時,要提高台灣的生育率不是光靠喊口號或道德勸說就有用,要由改善勞工的生活環境做起,讓養育小孩不會成為勞工極大的生活負擔,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。在薪資負成長的情況下,比照軍公教人員提高對養育小孩所需費用的補助,而且要增加勞工的特休,除了可以減輕勞工的工作壓力外,也可增加父母與小孩的相處時間。雖然特休增加會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,但是,一年增加個三至五天的特休,對於企業來說所增加的成本相當有限,卻能給予父母更多的時間照顧小孩、增進勞工的生活品質,只付出少許的企業經營成本,所換得的社會共同利益絕對是值得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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