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29日 星期日

法官不是神!


頂新劣油案於 2015/11/27 (四) 經彰化法院上述三位法官一審判決所有被告無罪! 這項判決一出爐,全國譁然! 問題是,法官不是神! 這許多年來也一直有這種充滿爭議、不符社會觀感的判決,台灣人還幫他們取了個「恐龍法官」的封號!

法官不是神,為什麼重大案件總是由三個法官就可以決定最後的結果?

法官不是神,又如何期待他們的判決總是正確?!

法官的判決既然被我們認為很荒謬,就表示在我們的認知裡,他們對是非的判斷並不比我們高明,為什麼我們不自己進入法院參與審判?!

法官確實比我們懂法條,但不表示他們比我們懂得是非對錯! 如果法官的判斷總是無法讓人認同,為什麼不改採陪審團制,讓人民親自參與審判?!

現在只由法官審判的制度即是採"菁英制",認為他們比一般人民更能了解真相、更能做出正確的判斷、更能帶給社會正義! 而事實證明,這些人只是象牙塔裡的法匠,他們更懂法條,卻與社會脫節,做出的判決,脫離社會大眾的認知! 

陪審團制無法杜絕恐龍法官,但是,有社會大眾參與的審判會更符合社會大眾的價值觀! 陪審團制不是沒有缺點,他只是比現行制度更好! 這個世界本來就沒有最好的制度,只有更好的制度!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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